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拟作出的环翠区圣泉涂料厂内、外墙建筑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3-11-20 14: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环翠区圣泉涂料厂内、外墙建筑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邮 编:264200

 

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外墙建筑涂料生产项目

威海市环翠区桥头镇新桥路38-5

环翠区圣泉涂料厂公司

本项目系环翠区圣泉涂料厂投资建设的内、外墙建筑涂料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6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内墙乳胶漆50t、外墙乳胶漆30t砂壁装建筑材料300t本项目位于威海市环翠区桥头镇新桥路38-5项目面、西面均为厂房;南面距离新桥路约50m,北面为空地该项目所在地交通、通讯等条件便捷,适宜项目的建设

1废气

项目营运期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及有机废气经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专用烟道引至1.5m的排气筒排放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产生的废气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不会引起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变化,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由管网输送至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崮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CODcr50mg/l、氨氮58mg/l)后排入外环境

综上所述,采取严格管理和切实的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废水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不会引起评价区内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变化,对周边地表水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通过合理布置,在加装各类减震垫,经房屋阻隔和距离衰减后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威海市垃圾处理场合理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综上所述,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实现零排放,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对环境影响轻微,不会造成土壤、水和空气等环境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