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3-12-04 08:4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市通达塑料厂注塑件加工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 编:26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注塑件加工迁建项目 | 威海市环翠区中韩(威海)产业园裕桥路中 | 威海市通达塑料厂 | 威海齐心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威海市通达塑料厂注塑件加工迁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中韩(威海)产业园裕桥路中现有厂区内。项目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22°16′12.677″,北纬37°19′51.913″,项目所在厂区东为威海志诚饲料公司,南为威海市润圣钢结构有限公司,北为裕桥路,西为威海丰隆塑钢有限公司。本项目所在地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交通、通讯等条件便捷,适宜项目的建设。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665.00m2,建筑面积约1420.00m2,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等。 项目建成后,项目产品为注塑件,项目年产注塑件约40t。项目劳动定员为10人,厂区内不设食堂和宿舍,食宿均自行解决。生产实行单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间为300天。
| 1、废气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注塑成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及废料粉碎产生的粉尘。 项目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高碘值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碘值≥800mg/g)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1排放。集气罩的收集效率为90%,活性炭吸附效率可达80%。经环评预测,项目VOCs最大排放浓度约为0.926mg/m3,排放速率约为0.008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DB37/ 2801.6-2018)表1标准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废料粉碎过程逸散至车间外的VOCs、粉尘,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模式清单中的估算模式(AERSCREEN)对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预测,项目VOCs、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01371mg/m3、0.068551mg/m3,最大落地浓度出现距离分别为102m、102m,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DB37/ 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厂内VOCs同时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生产用水为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暂存于化粪池中,定期清掏堆肥处置。 3、噪声 项目营运期的噪声来自于注塑机、粉碎机、风机等设备噪声,噪声级为70~90dB(A)。,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再经厂房阻隔、吸声及距离衰减后,设备正常运行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废边角料及废包装袋。残次品及废边角料集中收集粉碎成大颗粒状后重新回用于生产,粉碎机配套的布袋除尘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主要为活性炭吸附装置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送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