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关于拟作出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环氧乙烷灭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3-03-01 15: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环氧乙烷灭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625420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氧乙烷灭菌项目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山路20号威高工业园马山厂区C1厂房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利用现有的C1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4000m2总建筑面积4000m2。主要为血透管路产品进行灭菌,投产后年可灭菌产品量2800万套。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拟从公司内部调剂解决,年工作330天,工作制度12小时工作制。项目不另设食堂、宿舍依托威高集团初村工业园已有食堂、宿舍。

1)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为产品灭菌、静置解析和清洗环节产生的环氧乙烷废气经真空泵抽至洗涤填料塔处理后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区及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仍能满足应执行的标准要求。

2)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用水。项目废水为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为车间清洁废水由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威海市初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项目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破损纸箱、不合格产品和乙二醇废液破损纸箱和不合格产品经威高集团集中收集后统一出售乙二醇废液不作为危险废物处理,作为一般固废暂存于收集罐中,根据产品灭菌计划定期山东新宇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清运及回收利用,作为原料加工合成冷却液

5)对各环境风险因素进行严格要求后,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概率较低,处于可接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