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3-04-10 10: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中远海运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供给系统测试车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4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 编:26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新能源供给系统测试车间项目 | 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昆仑路南、沈阳中路东、雍江街北 | 威海中远海运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 威海齐心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威海中远海运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供给系统测试车间项目位于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昆仑路南、沈阳中路东、雍江街北现有工程厂区内。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505.19m2,建筑面积约505.19m2,主要包括测试车间、储罐间等。项目主要内容为测试甲醇供应系统稳定性(对甲醇柴油双燃料发动机(外购)进行测试,柴油为双燃料发动机启动提供助燃燃料(每次助燃约为10min),正常运行后,启动甲醇燃料供应系统,测试甲醇供应系统的稳定性)。项目劳动定员5人,年工作日为300天。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甲醇加压泵输送工序(储罐大呼吸)、储存(储罐日常小呼吸)产生的有机废气及加注作业损失废气(以VOCs计)。。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模式清单中的估算模式(AERSCREEN)对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预测,本项目VOCs最大落地浓度约为0.03296mg/m3,占标率为1.65%,最大落地浓度出现距离为71m,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 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情况下,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能够降到最低。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要求后,经厂区污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初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双燃料发动机组、氮气发生器、空压机、泵类、叉车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75~90dB(A),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再经厂房阻隔、吸声及距离衰减后,设备正常运行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乙二醇水溶液、废机油、废油抹布等。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送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废乙二醇水溶液、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负责转运处置。废油抹布全程不按危废管理,可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