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3-08-07 08:43
为进一步推动威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的作用,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环法规〔2022〕31号)、《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环法规〔2020〕44号)《关于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程序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20〕316号)等文件,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专家。经单位推荐和申请人自愿报名,按照征集公告规定的条件结合专家个人资质和业绩成果进行筛选,初步确定了专家名单(详见附件),拟认定并纳入威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专家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1日。如对本次拟入库专家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631-5189616
电子邮箱:Whhbjyjydck@wh.shandong.cn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