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报送2023年度威海市环境保护工程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及基层环境保护
工程技术正高级、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3-09-15 13:57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和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将报送2023年度威海市环境保护工程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及基层环境保护工程技术正高级、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范围为市直从事环境保护工程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环境保护工程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范围为全市从事环境保护工程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基层环境保护工程技术正高级、高级职称申报范围为全市基层单位从事环境保护工程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申报环境保护工程职称的应为从事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工程与咨询、规划与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监测与分析类是指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和分析、监测质量控制与质量体系运行、监测综合分析与评价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工程与咨询类是指从事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与设备产品研发、工程设计与施工、环境咨询服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环保设施运维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规划与管理类是指从事生态环境规划、环境政策和标准制定、环境信息和环境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通过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或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申报,自由职业者可由人事代理机构申报。

(三)我市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外地民营企业被派驻我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条件的技能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等的,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参加当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罚期间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标准条件和有关政策

(一)2023年度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鲁环发〔202317号)(附件6)执行;基层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职称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山东省基层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指导标准》(附件7)执行。

(二)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三)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要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

(四)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的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可以申报改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五)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六)环境保护领域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执行。

(七)高层次人才、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援藏援疆援青人才等有特殊政策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八)其他有关政策要求按照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

三、申报程序

申报评审职称,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核呈报的申报程序。采取网络化申报评审方式,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均须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进行注册、信息填报、审查审核、信息呈报等,具体操作可参考《威海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3年度)》(附件1)。身份证明材料、学信网验证码仍需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填报,不得上传平台。对使用平台违规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一经发现,按照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网上填写申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诚信承诺书”栏目签署本人姓名,严禁他人代签。

1.申报人填报的单位名称须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2.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限填15条。获奖、课题、专利、论文、著作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不允许填写任现职以前、与现从事专业无关和无原件的作品,同一成果或事由获得多项奖励的,只认定最高奖,不重复认定同一论文、著作或课题已经获得成果奖并作为奖项申报的,不能再作为论文、著作或课题项目单独申报;获奖时间填写证书或有关文件的落款时间,课题时间填写结题时间,专利时间填写专利证书落款时间,论文著作时间填写出版时间;“位次”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为“1/3”)。上述材料的发表时间应在呈报材料的截止时间内。

3.事业单位学历、工作经历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结果为准,不得随意填写,并在“学历信息”栏目上传《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

4.“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获得时间要按实际情况规范填写。经评审取得职称的,202151日前取得的职称资格从公布之日起算;202151日后取得的职称资格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生效时间)起算。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认定取得职称的,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考试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以证书批准时间起算。

5.《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附件2,仅事业单位人员上传)《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3)《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附件4)《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5)以及其他需提交的材料可在“上传其它附件”栏目上传,并规范命名。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申报职称,还需上传《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6.材料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申报”,申报数据即提交给用人单位,及时联系用人单位进行数据审核,经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逐级审核上报,并于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至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相对应的评审委员会。

(二)单位审查、民主评议推荐、公示

落实用人单位审查材料的主体责任,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要按“六公开”要求组织民主评议推荐,填写《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3)。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人数较少的单位,可由主管部门统一成立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从业行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报提交《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附件4)。民主评议推荐办法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事业单位申报推荐的审核监督。非事业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所在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等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填写《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5)。

)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网上填报材料规范、完整、清晰。呈报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呈报部门呈报

按照职称分级管理要求,呈报部门及其权限为:

1.申报评审环境保护工程技术初级、中级职称,由市直有关单位主管部门分别呈报威海市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职称初级、中级评审委员会

2.申报评审环境保护工程技术高级职称,区市所属单位范围的,由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呈报威海市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市直单位范围的,由单位主管部门呈报。

3.基层环境保护工程技术正高级、高级职称,由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呈报威海市基层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

4.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由现工作单位分别会同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各呈报部门请及时与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建立申报路径。

(五)补充完善材料

市生态环境局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通过申报平台直接退回申报人并告知修改意见。申报人员应及时登录申报平台查收,不再单独提醒,并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后再次逐级报送。因申报人员未按时修改、修改不全面等个人原因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四、评审评价方式

按照创新职称评审评价方式的有关要求,环境保护工程初级职称拟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评价;环境保护工程高级、中级职称,基层环境保护工程正高级、高级职称拟采取答辩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全面科学了解申报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答辩成绩将作为评审评价的重要参考。具体组织时间及要求根据工作实际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网站“通知公告”栏

五、评审结果核准公布及发证

评审结束后,将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经核准、备案、行文公布后发放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个人账户自行下载打印。

、有关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区市、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区市、本部门(单位)职称评审申报工作,严格申报程序和申报纪律,要对照申报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监督督查。各区市、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要建立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档案,将本单位、本部门职称申报、审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的相关材料整理归档,立卷备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区市、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务处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建立职称诚信制度。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

七、线下材料报送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A3纸型正反面打印,5份原件,5份复印件)。

2.《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系统生成)。

3.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意见书,并由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加盖印章。

4.著作或教材的原件及其佐证材料等。

除此以外不再接收其他纸质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职称政策执行。

八、材料报送时间

请于20231027日前(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进行网上申报,待系统审核通过后,请各呈报部门及时安排专人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报送地点:威海市环翠区光明路158309室。

联系电话:0631-5230876

 

附件:1.威海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3年度

2.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

                 3.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4.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

                 5.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   

                 6.山东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鲁环发〔202317号)

7.山东省基层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指导标准

      附件1-7.zip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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