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关于拟作出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威高血液净化智能化生产及高性能耗材产品、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3-09-18 14:4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威高血液净化智能化生产及高性能耗材产品、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625420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威高血液净化智能化生产及高性能耗材产品、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威高西路7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62792.33万元,利用三期B5、C8厂房进行扩建,占地面积36046m2,总建筑面积92500m2,新上智能化生产线及高性能耗材产品、设备研发中心。投产后预计新建智能化生产线的产品规模分别为年产高性能空心纤维透析器1200万支、体外循环管路2400万套、穿刺针4620万支;研发中心主要进行血液透析器、全自动化血液透析类设备以及生物医药过滤用膜的技术研发。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智能化生产线项目新增劳动定员300人,3班24小时制;研发中心新增劳动定员120人,单班8小时工作制。项目年工作300天。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

1、废气

项目排放的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和表2标准厂区内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A.1小时平均浓度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威海市初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项目选购低噪设备、室内合理布局、声源底部加减振橡胶垫、消声措施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项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