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3-09-27 10: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山东双轮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热处理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8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 编:26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天然气热处理炉项目 | 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东鑫路6号现有厂区内 | 山东双轮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山东双轮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东鑫路6号,目前各种泵类产品年生产能力达到4万多台(套)。 为了提升部分产品工艺品质,本项目总投资105万元,在铸钢车间西侧新建车间73.5m2,新上一台高性能天然气燃气热处理台车炉,每年为300件高端泵体铸件进行热处理,进一步提高铸件的机械性能,不增加总体产能。 | 废气:本项目天然气燃气热处理台车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标准。 废水:本项目无废水产生及排放,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量。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天然气燃气热处理台车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80dB(A),经过设备减震、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无固废产生。不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