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拟作出山东永玉管道有限公司供热管道智能化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3-09-27 10: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山东永玉管道有限公司供热管道智能化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8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 编:26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供热管道智能化生产加工项目

威海市环翠区桥头镇赛菲德公司西侧,新桥路北侧

山东永玉管道有限公司

烟台鲁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14314m2,利用原有的2栋厂房(1#、2#厂房),并新建3栋厂房(3#、4#、5#厂房)及配套,新增厂房总建筑面积为5545.76m2。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2777.06m2,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万元,劳动定员10人,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生产300天。项目建成后,年生产硬质聚氨酯喷涂聚乙烯缠绕预制保温管4.5万米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噪声、固废,项目属于扩建项目,不新甑劳动定员,无新增废水。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和聚氨酯喷涂和塑料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配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P1排气筒排放;聚氨酯喷涂和塑料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RCO)处理后,由15m高P2排气筒排放。项目采取了可行的污染防治技术,污染物排放强度低。在项目建设后严格落实废气处理措施的基础上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威海市经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基础减震,再经墙壁阻隔、吸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垃圾处理场做无害化处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纤维纸、废边角料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于一般固废库暂存后出售废品回收单位。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并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