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经区分局关于拟对威海海飞游艇有限公司充气式游艇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4-01-17 08: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海飞游艇有限公司充气式游艇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990028

通讯地址:威海市齐鲁大道66号经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26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充气式游艇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经区东风路与千惠路交叉路口往东60米

建设单位

威海海飞游艇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威海胜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威海海飞游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5月29日,注册地位于威海市经区东风路与千惠路交叉路口往东60米。经营范围包括充气游艇、钓鱼船、铝合金船、玻璃钢船及其配套产品的生产、销售;冲浪板、滑雪板的生产、销售威海海飞游艇有限公司利用自有已建成厂房建设充气式游艇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年可生产各类娱乐艇49000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胶粘、除胶工序及热合幅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及危废库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P2达标排放。

项目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为90%,废气处理效率为90%,经计算,P1排气筒有组织有机废气排放量为1.74t/a(其中甲苯0.27t/a,二甲苯0.09t/a),排放浓度为29.0mg/m3(其中甲苯4.5mg/m3,二甲苯1.5mg/m3,排放速率为0.725kg/h(其中甲苯0.11kg/h,二甲苯0.04kg/h),P2排气筒有组织有机废气排放量为0.938t/a(其中甲苯0.09t/a,二甲苯0.045t/a),排放浓度为39.08mg/m3(其中甲苯3.75mg/m3,二甲苯1.875mg/m3,排放速率为0.39kg/h(其中甲苯0.038kg/h,二甲苯0.019kg/hP1/P2排气筒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标准中表2限值(C2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VOCs浓度限值:70mg/m3、速率限值:2.4kg/h)要求

项目VOCs无组织排放量为2.97t/a,排放速率为1.24kg/h(其中甲苯0.4t/a0.17kg/h,二甲苯0.15t/a0.06kg/h)。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推荐的AERSCREEN估算模式进行估算,经预测,厂区无组织排放的VOCs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值约为0.41mg/m3(其中甲苯0.059mg/m3,二甲苯0.016mg/m3),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中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甲苯/二甲苯0.2mg/m3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厂房外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限值10mg/m3、任意一次浓度限值30mg/m3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 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新增劳动人员,无生活废水产生。酸洗、钝化清洗产生清洗废水经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无生产废水产生

3 声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电烤枪、数控裁剪机、缝纫机、热风机、熔接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设备噪声值范围为65-85dBA),经防护措施降噪、防护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涂层布下脚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废桶(胶粘剂、稀料、除胶剂)、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实现零排放,对环境影响轻微,不会造成土壤、水和空气等环境的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