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拟作出威海铁鹰数控有限公司金属零部件表面喷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4-10-24 08:4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铁鹰数控有限公司金属零部件表面喷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9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 编:26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金属零部件表面喷涂生产项目

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惠河路85

威海铁鹰数控有限公司

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威海铁鹰数控有限公司金属零部件表面喷涂生产项目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惠河路85,年产金属零部件3000t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地面积约29平方米,建筑面积29平方米,劳动定员共1人,实行单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d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涂装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二甲苯)涂装车间包括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均设置在密闭间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集中收集,经1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标准。厂界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标准。在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不增加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喷淋塔用水为循环水定期更换的废液作为危废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厂区做好防渗措施,有效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废气处理设备配套的风机、水泵备的运行噪声。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基础减震,再经墙壁阻隔、吸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水喷淋塔废液、废油漆桶、废稀料桶废固化剂桶属于危险废物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协议处理。项目固废均有合理的处置方式及处置途径,在做好危废库场地防渗的基础上,并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定期检查固体废物的存放容器,防止容器损坏而泄露的情况下,危险废物的存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