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4-10-30 14:3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29日我分局对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加速器辐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拟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990028(威海市经区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威海市经区行政审批大厅齐鲁大道66号
邮 编:264205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加速器辐照项目 | 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南、金诺路西 |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清朗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公司拟于新能源产业园5#车间内西北侧新建2座南北相邻的辐照室(北侧为1#辐照室、南侧为2#辐照室),1#、2#辐照室内部分别安装DDLH2.5/40-1600、DDLH2.0/50-1600型加速器各一台,均属Ⅱ类射线装置。辐照电子加速器主要用于电线、电缆的辐照加工。
| 1.本项目为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应用,在电子加速器运行过程中不产生放射性废气和放射性固体废物。 2.加速器设备中设计有冷却水循环系统,这部分水可能由于活化而含有较强的放射性。本项目去离子水直接外购、不在辐照5#车间内制备,本项目不产生离子交换树脂等废物,工作人员生活垃圾产生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3.在加速器开机运行时,电子束与辐照室空气可通过电离作用产生臭氧(O3)和氮氧化物(NOX),本项目2座辐照室均设有专门的通风系统,废气通过排风口、通风管道后分别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