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4-11-18 10: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泉涌畜牧养殖有限公司肉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625420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肉猪养殖项目 | 威海高区初村镇西北道村西北130m处 | 威海泉涌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 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850万元。外购仔猪在场内进行肉猪育肥,不进行繁育。猪场共存栏生猪10800头,育肥周期为8个月(两年三茬),育肥期成活率99%,年出栏生猪16100头。劳动定员12人。 | 营运期 1、大气环境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猪舍、粪便贮存间等场所产生的恶臭类污染物;畜舍燃气加热器天然气燃烧废气;沼气燃烧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等。 冬季锅炉燃烧沼气用于厌氧罐增温,燃烧废气经1根8m高排气筒(P1)排放;其他季节多余沼气经火炬燃烧系统明火燃烧后排放。沼气锅炉燃烧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一般控制区的排放限值。食堂油烟采取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高出屋顶1.5m专用油烟排气筒(P2)排放,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DB37/597-2006)表1小型饮食单位排放限值。猪舍、粪便贮存间等场所产生的恶臭类污染物为臭气浓度、氨、硫化氢,通过采取“优化饲料+科学饲养+风机口安装活性炭除臭网+定期喷洒植物型除臭剂+加强绿化吸收”等恶臭治理措施后,场界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厂界二级标准,臭气浓度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要求。 2、水环境 项目废水主要来源:猪尿、猪粪、猪舍泡粪废水、猪舍冲洗废水等养殖废水、冬季热水锅炉外排水和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发酵罐发酵处理后,在沼液储存池暂存,施肥还田,不外排。 3、声环境 项目主要声源为猪舍风机、水泵、降温循环水帘、抽粪泵,以及仔猪、出栏生猪运输车辆噪声等,其源强在60~85 dB(A)之间。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区边界处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敏感目标处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类标准要求,项目养殖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源有猪粪、废外包装材料、废脱硫剂、病死猪、卫生防疫产生的废药物及药瓶、包装物及针筒、职工生活垃圾等。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本项目经干湿分离后的干猪粪在粪便贮存间暂存,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废外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沼气脱硫装置中失去活性的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处置。 (2)病死猪 项目病死猪在冷库冷藏,及时清理,委托威海天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3)危险废物 项目兽药、防疫药物废弃物主要包括废药物及药瓶、包装物及针筒等。废药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废物类别HW03、危废代码900-002-03。药瓶、包装物及针筒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废物类别HW49、危废代码900-041-49。以上危险废物在危废库暂存,委托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理。 (4)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统一存放于场内带盖垃圾箱中,定期由环卫部门运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场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