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4-12-27 08:42
项目名称: | 黄海造船有限公司船舶及海洋装备靠泊码头工程 |
建设地点: | 荣成石岛湾西岸 |
建设单位: | 黄海造船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 | 青岛海洋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在黄海造船有限公司老厂区东南侧采用重力式沉箱结构新建直立岸壁72m、宽8m;沿现有码头采用重力式方块结构顺延建设突堤码头260m、宽28.8m,设置3个600TEU集装箱船泊位(兼顾1个1800TEU集装箱船泊位)及配套附属设施;在厂区东北侧采用重力式方块结构新建突堤码头282.6m、宽28.8m,设置1个1800TEU集装箱船泊位、1个600TEU集装箱船泊位、1个98m渔业运输船泊位(兼顾1个1800TEU集装箱船泊位)及配套附属设施;在厂区西北侧采用重力式方块结构新建突堤码头120m、宽15m,设置2个600HP渔船泊位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对码头基槽开挖和对停泊水域疏浚共12.41万方,全部运至桑沟湾外远海倾倒区。项目总投资3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27%,工期24个月。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一)施工期 施工期间,主要污染物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船舶油污水和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施工车辆运输扬尘以及施工船舶、车辆、机械产生的废气,施工机械、车辆、船舶噪声,施工作业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产生的废弃土石方。通过加强管理和落实环保措施,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主要防治措施包括:尽量在低潮期施工,减少对海水水质和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加强管理,严禁向海域内随意排放和丢弃污染物,避免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含油污水经船舶配备的含油污水收集装置收集后,交烟台龙门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接收处理,施工期陆域工作人员依托现有工程厂区洗手间等设施,经污水管道至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施工船舶生活污水收集设施统一收集后,送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施工车辆密闭运输、尾气达标排放;施工船舶生活垃圾经船上的生活垃圾收集装置统一收集后送往陆域,与陆域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境卫生部门清运至荣成市固废综合处理与应用产业园处置;开挖、疏浚土方全部运至桑沟湾外远海倾倒区。 (二)运营期 项目靠泊码头仅提供船舶的靠泊和试航服务,试航污染物主要为试航船舶产生的噪声和尾气;项目运营期陆域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经污水管道至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垃圾经现有工程垃圾桶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理;试航船舶生活污水经船舶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按《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规定排放,试航船舶机舱油污水经船舶油水分离器和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按《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规定排放;试航船舶生活垃圾经船上的生活垃圾收集装置统一收集后送往陆域,与陆域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境卫生部门清运至荣成市固废综合处理与应用产业园处置。 |
听证权利告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黄海造船有限公司船舶及海洋装备靠泊码头工程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631-5235205 电子信箱:whhbjshjglk@wh.shandong.cn 通讯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76号威海市生态环境局108室 邮编:264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