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环罚(文登)字〔2024〕第1号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4-02-01 15:26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威环罚文登字〔20241

 

威海鑫越综合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321807489F                         

法定代表人:石振波              

注册地址山东威海高区文化西路-197号-1415号

实际经营地址:威海市文登区葛家镇原铺集中学                                              

邮政编码:264400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于2023117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炉渣分拣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即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证明以上事实证据材料有:

1. 证据材料:2023年11月7日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检查(勘验)影像证据,作出单位:威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文登区大队,证明对象:(1)检查当日现场情况,存在已生产痕迹;(2)应报批的环评类别为报告表;(3)无环境功能规划。

2. 2023年11月13日制作的现场检查(勘验)影像证据,作出单位:威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文登区大队,证明对象:现生产设备已拆除,现场已完成覆盖。

3. 证据材料:2023年11月7日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作出单位:威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文登区大队,证明对象:你单位在租赁的场地进行炉渣分拣,未办理环评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已投产,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满3个月。

4. 证据材料:2023年11月7日提取的石振波身份证复印件,威海鑫越综合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谭远涛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提供单位:威海鑫越综合贸易有限公司,证明对象:(1)你单位为有限责任公司;(2)法定代表人石振波身份信息;(3)授权委托人谭远涛身份信息。

5. 证据材料:2023年11月7日提取的情况说明1份,提供单位:威海鑫越综合贸易有限公司,证明对象:你单位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点不一致的说明。

6. 证据材料:2023年11月7日提取的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二手设备买卖合同复印件,提供单位:威海鑫越综合贸易有限公司,证明对象:证明你单位投资总额。

7.证据材料:环境违法行为台账,提供单位:威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文登区大队,证明对象:违法次数为两年内1次。

我局于2024124日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

以上事实,证据如下:

1.《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威环罚先告(文登)字〔2024〕第1

2.《送达回证》(威环送达文登2024〕第 1号)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期限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专项处罚裁量表建设项目管理类”第1项之规定,你单位“1.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尚未建设(裁量等级5);2.项目应报批的环评文件类别报告表(裁量等级1);3.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满3个月(裁量等级1);4.项目建设地点无环境功能规划(裁量等级1);修正因素:1.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裁量等级-1);2.采取补救措施,减轻环境影响(裁量等级-1);3.依法配合调查(裁量等级0);4.小微企业(裁量等级-2);5.违法次数两年内1次(裁量等级-2)。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1400.00)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我局出具的“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到财政指定银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威海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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