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4-02-02 14:3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环翠区雅杰钓具厂假饵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18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 编:26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假饵生产项目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曲家河工业园区东兴路32-1 | 环翠区雅杰钓具厂 | 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环翠区雅杰钓具厂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曲家河工业园区东兴路32-1,租赁威海黎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假饵生产项目,年生产假饵2000万个,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为2000m2,建筑面积约为3276m2,项目劳动定员共20人,实行单班制,每班工作8h/d,年工作300d。
|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项目注塑、喷漆、烘干、移印等工序以及危险废物暂存库产生的VOCs(含二甲苯),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标准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标准中表2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标准中表2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水水质能够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排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初村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海。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65~85dB(A)。经过设备减震、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注塑下脚料、冲压下脚料、金属渣、废包装、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桶、喷漆水帘废液。生活垃圾及水磨沉淀物由环卫部门清运到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注塑下脚料、冲压下脚料、金属渣、废包装统一收集后外售回收公司;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桶、喷漆水帘废液均属于危险废物,由危废资质单位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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