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经区分局关于拟对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崮山厂区检测中心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4-04-10 09:5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崮山厂区检测中心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6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990028(威海市经区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威海市经区行政审批大厅齐鲁大道66号

编:264205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崮山厂区检测中心改造项目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东安路399号现有厂区内

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投资210万元,利用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东安路399号的现有厂房,建设检测实验室,为现有工程化学药品制剂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服务。现有车间为15层建筑物,本项目利用1~3层,占地面积为934.79 m2,使用建筑面积为2128m2

1  环境空气

本项目废气包括实验废气和危废库废气。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抽风机收集后采用活性炭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引风机引至活性炭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达标排放。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轻微,不会引起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变化。

2  水环境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与实验废水一同排入市政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崮山污水处理厂。在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项目所在区域内地表水及地下水水质影响不大,不会引起水质变化。

3  声环境

项目各个实验室的设备均为小型实验设备,对外部环境无明显影响。根据同类实验室,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引风机,风机噪声强度约为85dB(A)。经采用减振消声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  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外包装,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实验废液、实验废物、废药品、废活性炭棉与废活性炭。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废库暂存,全部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并同时做好危废管理台账,建立危险废物去向登记制度,明确其去向和处置方式。通过以上处置措施,项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固废污染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