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威海瑞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各类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4-05-24 17:3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威海瑞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各类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30326
电子信箱:whhbjwrwpfzlkzk@wh.shandong.cn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6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115
邮编:26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威海瑞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各类新材料生产项目威海市南海新区龙泰路东、方圆路南,威海南海化工产业园内威海瑞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生产车间3座及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共工程等,建设各类生产线12条,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噪声防治设施、固废处置设施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生产橡胶助剂3500t/a、新型纺织助剂3000t/a,包括促进剂DTDM1500t/a、促进剂DTDC200t/a、促进剂DIP200t/a、抗硫化返原剂HTS300t/a、促进剂ZBEC400t/a、促进剂PDM400t/a、抗硫化返原剂PK900 500t/a、纺织助剂-防黄剂DA306 2000t/a、纺织助剂-助染剂AOT1000t/a。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管理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水
项目产生的高盐废水经MVR处理后,同其他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地面清洗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废水经厂区总排口外排。外排污水须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及表3标准,及南海新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协议限值后,通过“一企一管”排入南海新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①有组织排放。根据项目工艺有机废气、无机废气等各类废气特点,分别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2#、3#车间缩合、离心、蒸馏、溶解等工艺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干燥废气进入工艺废气集中处理装置(碱液喷淋+除雾+RTO+冷却降温+碱液喷淋)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PDM的缩合、脱水、离心、蒸馏工艺废气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干燥废气,经深度冷凝装置处理后,进入工艺废气集中处理装置处理,经20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1#车间DTDM、HTS、ZBEC粉碎、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危废贮存库废气负压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应封闭收集通过“除臭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储罐区废气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至污水站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外排SO2、NOX、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要求,二硫化碳、丙酮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排放限值要求。
②无组织排放。要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控制,采用密封性好的设备、耐腐蚀的材料,建立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体系,强化设备密封和日常检测、检漏及维护工作;强化生产设施密闭和负压控制措施,有机液体物料要储存于罐装或桶装等密闭容器中;生产过程中液体物料须采用密闭管道泵送,尽量减少中间物料的储存时间;各桶装原料加料过程中要密闭空间加料,排气引至废气处理装置处理。确保厂界废气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限值。厂区内VO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3.噪声
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且不对周边声环境敏感场所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体废物。项目普通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统一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单元产生的污泥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安全化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并按国家有关固废处置的技术规定,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②危险废物。项目中产生的蒸馏釜底残渣、过滤残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污水站物化处理污泥、废导热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高标准做好防渗、防泄漏等防范措施,危险废物进行分类贮存,并设立识别标志。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氯化钠废盐、硫酸钠废盐、乙酸钠盐疑似危险废物,须进行危险废物鉴别,鉴别完成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鉴别完成后根据鉴别结果进行合理处置。生产中若发现报告书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