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4-06-27 08:3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雄石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预浸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4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 编:26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预浸布生产项目 | 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灶山路 20 号-7#厂房 | 威海雄石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威海宏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灶山路20号-7#厂房,总投资 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地面积2734.8m2,项目建成后年生产预浸布 300 万 m2。 | 项目运行过程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项目预浸料树脂预加热、涂覆、加热分散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 P1 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至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初村污水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过设备减震、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到威海市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他废包装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废过滤棉、废活性炭、预浸料树脂包装袋、废抹布、废催化剂等暂存于危废库并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转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