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4-06-27 08:3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北途威科技有限公司碳纤维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4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 编:26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碳纤维制品生产项目 | 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凤凰山路1055号 | 威海北途威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威海北途威科技有限公司碳纤维制品生产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利用自身已建厂房进行生产,厂区总占地面积19726 m2,总建筑面积21376.58 m2。公司主要产品为碳纤维制品,年产量为13.6万支(套)。 项目劳动定员30人,实行单班8h工作制,年工作300天。 | 废气:项目烫芯、固化废气经过风机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调漆、拉漆、喷漆、烘干工序废气经过风机引入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经过处理后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分析,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的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4)标准。 根据预测结果,VOCs、二甲苯厂界最大落地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标准;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威海市初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全自动裁布机、卧式缠带机、切断机、水磨机、研磨机、喷涂机、风机等,经过预测,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居民和人群正常生活造成干扰。 固废: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下脚料、不合格品、废BOPP带、废包装、打磨过程产生的沉渣。一般固废委托相关部门安全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桶、漆渣、喷漆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贮存在厂区危险废物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