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拟作出威海正大光明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眼科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4-06-05 13:4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正大光明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眼科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65日-2024612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编:26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眼科医院项目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竹岛街道四方路75

威海正大光明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竹岛街道四方路75号,建设眼科医院项目,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3376m2,总建筑面积5534m2,项目设48张床位,门诊量达预计每年1万人次、住院就诊6千人次

项目劳动定员共30人,实行2工作制,每工作12h/d,年工作365d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高于建筑物1.5m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相关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为全封闭地埋式一体化设备,产生恶臭区域均封闭加盖,并定期投加除臭剂,污水处理站周边氨气、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氯气及甲烷须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2标准值,厂界氨气、硫化氢及臭气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项目所有废水经管道收集后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及《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二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曝气风机、水泵、空调机组、通风排风系统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5585dBA)。通过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基础减振、房屋隔声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一次性用品、废紫外灯管、栅渣、污泥、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到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废包装材料、废一次性用品统一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紫外灯管、栅渣、污泥、医疗废物由危废资质单位协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