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拟作出威海十聚仿生科技有限公司鱼竿及假饵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4-07-23 08:3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十聚仿生科技有限公司鱼竿及假饵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722日-2024726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编:26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鱼竿及假饵生产项目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凤凰山路中节能威海产业园-1075-15号、17

威海十聚仿生科技有限公司

威海宏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威海十聚仿生科技有限公司鱼竿及假饵生产项目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凤凰山路中节能威海产业园-1075-15号、17,拟建设鱼竿及假饵生产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地面积2534m2,总建筑面积4560m2,年生产鱼竿30万支,假饵400万条,项目劳动定员共80人,实行班制,每工作8h/d,年工作300d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项目15号楼内的烫芯、固化、环氧、擦拭、静电喷涂固化、注塑、印标、移印、调漆、拉漆、喷漆、段涂、烘干等工序以及危废库(1#)内危险废物暂存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1#)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7号楼内的烫芯、固化、环氧、擦拭、静电喷涂固化、注塑、印标、移印、调漆、拉漆、喷漆、段涂、烘干等工序以及危废库(2#)内危险废物暂存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2#)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标准中表2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水水质能够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排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初村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裁布机、缠带机、水磨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6085dBA)。经过设备减震、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到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一般固废包括注塑下脚料、冲压下脚料、金属渣、废烫金纸、鱼竿下脚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废BOPP带,其中注塑下脚料、冲压下脚料、金属渣、废烫金纸、鱼竿下脚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废BOPP带统一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水磨沉淀物委托专业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包括漆渣、废桶、废油墨盒、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水帘喷涂废液、废催化剂,由危废资质单位协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