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拟作出威海天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纤维预浸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4-07-23 08:3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市拓福渔具有限公司碳纤维预浸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722日-2024726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编:26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碳纤维预浸布扩建项目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东鑫路-23-2

威海天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威海宏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威海天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东鑫路-23-2,拟建设碳纤维预浸布扩建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2500m2,总建筑面积4371.6m2,年产碳纤维预浸布180m2,扩建项目新增劳动定员共30人,实行班制,每工作12h/d,年工作300d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覆膜、复合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危废库内危险废物暂存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经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标准中表1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水水质能够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排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新增单向纤维预浸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75dBA)。经过设备减震、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下脚料、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环氧树脂包装废内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到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下脚料及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环氧树脂包装废内袋均属于危险废物,由危废资质单位协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