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拟作出威海瑞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水处理药剂及水处理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4-07-24 08:4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瑞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水处理药剂及水处理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725日-2024731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编:26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威海瑞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水处理药剂及水处理设备生产项目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凤凰山路1073号威海连城智谷高端装备新材料产业园内

威海瑞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威海胜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威海瑞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0119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凤凰山路1073号威海连城智谷高端装备新材料产业园内主要进行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等项目利用自有已建工业厂房建设水处理药剂及水处理设备生产项目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660m2,建筑面积660m2,主要设置搅拌车间、分装车间、熔喷车间、组装车间等。项目劳动15人,生产实行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为8h,年工作300d。项目建成后年可生产水处理药剂1000吨、水处理设备10台。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喷、缠绕工序及危废库产生的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标准要求。厂界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标准要求。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情况下,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能够降到最低。

2、废水

项目营运期产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阻垢剂、絮凝剂及杀菌剂桶的清洗水,所用水为自来水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浓水,水中主要成分为盐分,COD及氨氮含量较低。桶中残留的阻垢剂、絮凝剂及杀菌剂可有效去除水中的颗粒物及细菌,经厂区沉淀池沉淀后可达标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初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搅拌器熔喷机缠绕机、废气处理设备风机、移动式除尘器等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值7085dB(A)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基础减震,再经墙壁阻隔、吸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沉淀池沉渣等,废包装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沉淀池沉渣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实验室废液属等,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并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