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关于拟作出威海恒鑫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制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4-07-09 13: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恒鑫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制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79日-20247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625420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制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辇子村南三观山路东

威海恒鑫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烟台鲁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利用法人代表孙宁租赁的威海高技区初村镇辇子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已建厂房和制砖生产线进行改建项目占地面积17893m2新增污泥干化设施等,完善现有封闭式料棚,其余生产及生活设施均依托厂区内现有设施。项目新增劳动定员318人,实行24小时工作制,年生产330天。项目建成后年生产空心砖、多孔砖标砖6300万块

1、废气

项目营运期废气包括上料破碎筛分粉尘、污泥干化臭气和隧道窑焙烧烟气

破碎筛分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收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砖瓦、陶粒、墙板行业一般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标准。

污泥干化废气采用除臭喷淋塔处理后由风机汇入焙烧窑中,焙烧窑炉废气充分燃烧后,由引风机引至湿式双碱法脱硫+水膜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30m排气筒DA002排放氨、硫化氢的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隧道窑焙烧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氟化物的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砖瓦、陶粒、墙板行业一般控制区标准,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苯并[a]二噁英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上述隧道窑焙烧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标准隧道窑焙烧烟气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10.7-2019)表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时段限值要求

通过建设封闭料棚、设置洗车区/厂区地面硬化等措施,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泥暂存区域定时喷洒除臭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要求。

项目营运期在各环保措施到位及正常运行状态下,所产生的各污染因子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设置的防渗旱厕,定期清理堆肥用于厂区绿化及还田,不外排;生产废水包括洗车废水、污泥干化废水、脱硫系统废水,均可回用于制砖生产,不外排

在杜绝沿途跑、冒、滴、漏的情况下,废水的处置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3、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往镇政府垃圾收集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洗车池沉渣、脱硫除尘系统沉渣、布袋收集粉尘、制砖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更换的耐火砖均回用于制砖生产,废保温材料、废布袋和建筑垃圾中分离出的废包装物等杂质委托具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机油桶、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桶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方式可行,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4、声环境

项目选用高效、优质、低噪声的设备,生产设备机械置于生产车间内,经采取减振、消声、建筑吸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拟建项目设备运行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5、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存在的风险物质为设备运行维护的少量机油等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因素,经采取本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