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4-08-22 16: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威高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血液灌流器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625420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血液灌流器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威高工业园生命科技厂区3#厂房 | 威海威高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于初村威高工业园生命科技厂区3#厂房内规划建设血液灌流器生产线,建成后生产血液灌流器120万支/a。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50人,实行3班8h工作制,年工作280天。 | (1)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酒精精洗、包膜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及车间集气收集后经“水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验室检测产生少量VOCs、硫酸雾等,产生的废气经实验室通风橱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经处理后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区及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仍能满足应执行的标准要求。 (2)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与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接入市政管网后,排入威海市初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项目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项目一般固废包括废包装、废过滤膜、废石英砂与废树脂等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定期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合理有效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废沾染毒性的废包装物、废火棉胶剂、废活性炭与含汞废液等,危废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对各环境风险因素进行严格要求后,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概率较低,处于可接受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