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4-09-02 08: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光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热塑性复合材料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625420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热塑性复合材料研发项目 |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路128号 | 威海光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利用现有已建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为160m2,设置1条研发生产线,进行热塑性复合材料的研发。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通过现有厂区员工调配,研发运行时间基本一周一次,每年50次,每次8小时。研发出物品用于其他部门进行各种性能测试。 | 营运期 1、大气环境 本项目聚醚醚酮树脂兑水过程会产生粉尘,项目属于研发性质,树脂采用小包装袋方式包装,粉尘产生量极少,忽略不计,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有机废气主要来自去浆过程、烘干过程及浸渍、定型过程产生。 去浆工序位于密闭集气罩内,烘干位于烘箱内,浸渍、定型位于加热炉内,生产过程为一条生产线从原料到产品过程,产生废气部位在密闭设备内进行收集,废气收集效率高、无组织排放量少。 采取上述措施后,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为95%,气旋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综合处理效率为95%(由于丙酮属于易溶于水物质,气旋喷淋塔去除效率取90%,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效率取50%)。 经过分析,本项目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Ⅱ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 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 本项目废水监测计划与现有工程监测计划一致,不需新增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3、声环境 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热塑性复合材料研发生产线、配料罐等设备及废气处理设施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75dB(A)~90dB(A)之间。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经过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及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处置。 (2)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包括丙酮去浆过程产生含丙酮清洗剂,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含丙酮废液、废活性炭、废催化剂。项目危险废物库位于厂区北侧,所有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