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拟作出威海路千寻户外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路千寻鱼竿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4-09-03 10:4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路千寻户外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路千寻鱼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1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 编:26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路千寻鱼竿生产项目

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和徐疃路22-5号楼二层和三层

威海路千寻户外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威海路千寻户外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路千寻鱼竿生产项目总投资50万元,租赁威海蓝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厂区总占地面积927m2,总建筑面积1854m2。公司主要产品为鱼竿,年生产6万支,项目劳动定员20人,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10天。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项目烫芯、固化、调漆、拉漆、喷漆、段涂、烘干、环氧工序废气经过风机引入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经过处理后废气由1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分析,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的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4)标准。

根据预测结果,VOCs、二甲苯厂界最大落地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标准;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A.1中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1B等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裁布机、水磨机、精磨机、扒带机、脱芯机、修口机、风机经过预测,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居民和人群正常生活造成干扰。

固废: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废边角料、废BOPP带、水磨沉淀物。废包装、废边角料、废BOPP带集中收集后外售,水磨沉淀物委托相关单位安全处置。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桶、漆渣、含漆渣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危废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固废均有合理的处置方式及处置途径在做好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场地防渗的基础上,并做好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并定期检查固体废物的存放容器,防止容器损坏而泄露的情况下,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存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