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关于拟作出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威高灭菌-仓储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4-09-04 15:4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威高灭菌-仓储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625420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威高灭菌-仓储中心扩建项目

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高路1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49400万元,占地面积76342m2,主要建设灭菌中心涉及甲类厂房3栋,附属设施厂房3栋,仓储中心立体仓库1栋,总建筑面积49258.99m2。项目投产后,灭菌中心预计可实现年产能1490万箱,仓储中心立体仓库预计可实现储存200万箱。项目劳动定员为73人,年工作322天,工作制度为三班8小时制。项目不另设食堂、宿舍,依托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已有食堂、宿舍。

1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灭菌及解析过程产生的环氧乙烷废气(以VOCs计),包括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项目A2A3灭菌厂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各自配套的“七级洗涤填料塔”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P1P2)排放;项目A1解析厂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排风系统引至“七级洗涤填料塔”进行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P3)排放。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2801.7-2019)表1Ⅱ时段限值要求。

2水环境

项目产生的车间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蒸汽冷凝水及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初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

项目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

废纸箱等废包装物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过滤材料、废滤芯及废碳分子筛由设备厂家负责更换和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

对各环境风险因素进行严格要求后,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概率较低,处于可接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