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关于拟作出威海东兴泡塑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工业产品环保缓冲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5-01-13 10:3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东兴泡塑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工业产品环保缓冲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13日-20251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625420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电子、工业产品环保缓冲制品加工项目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骏山路56

威海东兴泡塑科技有限公司

威海蓝润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威海东兴泡塑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工业产品环保缓冲制品加工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租用威海东兴电子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占地面积3024m2建筑面积3024m2

本项目产品产能为电子、工业产品环保缓冲制品10200/a、蛋托30t/a

1、 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微量的异味,主要为瓦楞纸、原纸等本身的味道,无组织排放。厂界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臭气浓度(无量纲)≦2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 废水

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预处理,项目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NH3-N、排放浓度能够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1B等级标准,项目废水最终经污水管网纳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初村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海。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3、 噪声

项目产生噪声的工序主要是各类生产设备、水泵等设备噪声源强约在70~90dB(A)之间,这些都是非连续噪声。

采取以下治理措施: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垫、隔声窗的降噪措施。经过设备消声、减声后,再经过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 dB(A)、夜间55dB(A))要求。

4、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废纸渣、边角料、不合格品作为原料回用于纤维分解工序废模具、废防水剂桶由废旧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并填写转移联单,做好台账记录,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单标准的要求废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处理。

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