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5-01-15 14:5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市创仁金属制品厂金属零部件热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5日-2025年1月21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塔山中路317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 编:26429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金属零部件热处理项目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凤凰山路1348-1号 | 威海市创仁金属制品厂 | 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威海市创仁金属制品厂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凤凰山路1348-1号,租赁山东仁泽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房,拟建设金属零部件热处理项目。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约为5%,占地面积约为1800 m2,建筑面积约为2000 m2,主要通过淬火、回火等工艺对客户提供的成品金属零部件进行热出炉,年可热处理金属零部件1200t。 |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加热(淬火)废气、危废暂存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1#“水净化气旋塔+高压等离子油烟净化+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1达标排放;冷却(淬火)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经2#“水净化气旋塔+高压等离子油烟净化+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2达标排放。 项目采取了可行的污染防治技术,污染物排放强度低。在项目建设后严格落实废气处理措施的基础上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至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初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基础减震,再经墙壁阻隔、吸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合格品由客户回收综合利用;淬火液桶由供应商回收做原用途;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水净化气旋塔废液、废气处理收集的油状物等危废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协议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