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作出威海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初村热电#1、#2汽轮发电机组“抽改背”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5-01-20 17:4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威海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初村热电#1、#2汽轮发电机组“抽改背”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631-5230326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投资建设综合大厅生态环境审批专窗21号
邮 编:2642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
1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威海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初村热电#1、#2汽轮发电机组“抽改背”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威环审书〔2025〕4号.pdf202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