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拟作出威海吉威钓具有限公司吉威鱼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5-01-22 13:4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吉威钓具有限公司吉威鱼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5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塔山中路317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 编:26429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威鱼竿生产项目

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东升路-10-1

威海吉威钓具有限公司

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租赁威海博客牛仔服装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设鱼竿生产项目,厂房占地面积1470m2,总建筑面积3049.73m2,劳动定员25人,实行单班8h工作制,年生产300天,厂区内不设职工宿舍和食堂。项目建成后,年生产鱼竿6万支。

废气:本项目烫芯、固化、调漆、拉漆、喷漆、烘干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VOCS(含二甲苯),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有一根15m高排气简排放,VOCS、二甲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4)标准。厂界无组织VOCs、二甲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标准,厂区内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标准。

废水:本项目磨竿水经三级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水帘水经絮凝沉淀分离漆渣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水帘一年更换一次废液,作为危废委托处理。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初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裁布机、切断机、水磨机、精磨机、水帘喷涂柜、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70dBA)~90dBA),经过设备减震、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废包装、废边角料、废BOPP带、水磨沉淀物,其中废包装、废边角料、废BOPP带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水磨沉淀物委托专业单位合理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废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含漆渣废液,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并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厂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