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龙汇海产筏式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5-10-24 09:25

龙汇海产筏式养殖项目
乳山市南黄镇南部海域
乳山龙汇海产有限公司
青岛中海昶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龙汇海产筏式养殖项目位于威海市乳山市南黄镇南部海域,项目建设筏式养殖,养殖总面积296.6258公顷,共设置4个养殖区,主要养殖品种为太平洋牡蛎。项目施工期约为30天,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万元,占总投资的2.1%。
大气污染物包括施工期施工船舶的废气,运营期养殖渔船尾气,养殖笼晾晒、碾压过程产生的扬尘及倒笼过程中产生的海腥味;水污染物包括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船舶含油污水,打橛产生的少量悬浮泥沙,养殖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养殖渔船含油污水;噪声包括施工期施工船舶和运营期养殖渔船的噪声;固废包括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运营期养殖人员生活垃圾、养殖笼清理废物、废弃养殖笼、浮球等废物。
主要防治措施包括:通过采用符合要求的燃油,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船舶,同时加强养殖船的维修、保养。倒笼废弃物日产日清。施工船舶和养殖渔船生活污水经施工船载收集装置收集后依托陆域基地的化粪池暂存定期委托乳山市徐广忠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部拉运至乳山市银滩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陆域倒笼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陆域基地的化粪池暂存,定期委托乳山市徐广忠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部拉运至乳山市银滩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船舶含油污水经船载收集装置收集后,暂存于陆域基地的含油污水收集罐,后由威海荣盛海船务有限公司接收处理。生活垃圾、运营期养殖笼清理废物,废弃养殖笼、浮球等养殖物资收集至项目自行设置的垃圾桶,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龙汇海产筏式养殖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631-5206289 电子信箱:whhbjshjglk@wh.shandong.cn 通讯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76号威海市生态环境局108室 邮编:26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