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5-10-27 08:3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柏林圣康空氧科技有限公司微压氧舱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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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微压氧舱生产项目 |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骏山路56号 | 威海柏林圣康空氧科技有限公司 | 威海蓝润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占地面积约2400m2,总建筑面积约2400m2。项目建成后,可生产微压氧舱120套/年。其中单人氧舱60套/年,双人氧舱60套/年。 | 1、 废气 本项目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至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调漆、喷漆、清洗喷枪废气与喷漆废气经喷漆室下吸风收集,烘干废气经烘干室门口上方集气罩收集,危废贮存库废气经集气口收集,上述废气经管道输送至“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VOCs、二甲苯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专用设备制造业(C35)对应的标准。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VOCs、二甲苯厂界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标准,VOCs厂区内无组织监控点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标准。本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 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NH3-N、排放浓度能够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最终经污水管网纳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初村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海。 3、 噪声 项目产生噪声的工序主要是各类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噪声源强约在75-85dB(A)之间,这些都是非连续噪声。 采取以下治理措施: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垫、隔声窗的降噪措施。经过设备消声、减声后,再经过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下脚料、焊渣、捕集的粉尘、废滤筒、废打磨片,定期由废旧回收公司回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 危险废物:废含油铁屑、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液压油、漆渣、废包装桶(废机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液压油桶、废涂料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并填写转移联单,做好台账记录,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的要求;废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处理。 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