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奥利福(威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50吨高压特高压环氧树脂绝缘材料及相关辅料、500吨特种氢化环氧树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5-10-27 10: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奥利福(威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50吨高压特高压环氧树脂绝缘材料及相关辅料、500吨特种氢化环氧树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30326
电子信箱:whhbjwrwpfzlkzk@wh.shandong.cn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投资建设综合大厅生态环境审批专窗13号
邮编:26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奥利福(威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50吨高压特高压环氧树脂绝缘材料及相关辅料、500吨特种氢化环氧树脂生产项目威海市文登区堆金路2号、文登化工产业园内的绿谷新材产业园奥利福(威海)化工有限公司烟台鲁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项目依托威海市文登区化工产业园绿谷新材产业园现有厂房、辅助工程、储运工程,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噪声防治设施、固废处置设施等环保工程,废水治理设施依托绿谷新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建成后,年产650吨高压特高压环氧树脂绝缘材料(电工浇注材料(903A)300t、特高压绝缘材料AL-260型产品140t和E-39D型产品60t)及相关辅料(配套稀释剂80t、增韧剂70t)、500t特种氢化环氧树脂。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管理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工艺废水(回收罐静置废水、特种氢化环氧树脂静置分层废水、老化物回收静置分层废水、老化物回收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污水、碱液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实验废水等需满足绿谷新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经一企一管排入绿谷新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绿谷新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其修改单表4三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GB31572-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和文登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进入文登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外排生活污水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纳管要求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处理。
2.废气
①有组织排放。电工浇注材料、特高压绝缘材料上料加热废气和反应废气、稀释剂上料废气、搅拌废气和过滤包装废气、特种氢化环氧树脂第二步反应废气、静置分层废气、清洗废气、老化物回收第二步反应废气、老化物回收静置分层废气、老化物回收清洗废气、甲苯回收罐废气(均经各自反应釜顶部管道密闭收集至各自冷凝装置冷凝后),与经过各自装置冷凝+深冷+碱液喷淋预处理后的特种氢化环氧树脂升温脱水废气、二次上料废气、第一步反应废气、脱甲苯废气、老化物回收脱甲苯废气,上述不凝气与经过负压收集的危废间废气一起至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冷凝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电工浇注材料、特高压绝缘材料、特种氢化环氧树脂投料废气分别经各自集气罩收集至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外排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VOCs、甲苯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限值;环氧氯丙烷、酚类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标准限值。
②无组织排放。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控制,采用密封性好的设备、耐腐蚀的材料,强化设备密封和日常检测、检漏及维护工作。强化生产设施密闭和负压控制措施,有机液体物料要储存于罐装或桶装等密闭容器中;生产过程中液体物料须采用密闭管道泵送,尽量减少中间物料的储存时间;各原料加料过程中要密闭空间加料或使用上料泵,排气引至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减少源头无组织排放。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浓度限值要求、《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GB31572-2015)表9要求;厂区内VO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3.噪声
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且不对周边声环境敏感场所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体废物。厂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及容器等一般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委托的综合利用单位应具备利用处置资质和能力,处置资质和能力应满足处置需求且具备生产条件。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并按国家有关固废处置的技术规定,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②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废物包括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袋、废原料桶、过滤废物、不合格品、废机油、废导热油、废油桶、冷凝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实验废物、废空压液、废布袋等,应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落实危险废物填埋处置管控工作要求,按照“应焚烧、尽焚烧,可焚烧、不填埋”的原则,委外处置时选择利用、焚烧等处置方式。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高标准做好防渗、防泄漏等防范措施,危险废物进行分类贮存,并设立识别标志。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产中若发现报告书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