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5-11-07 14:3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威海新元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含氟精细化学品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7日-2025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30326
电子信箱:whhbjwrwpfzlkzk@wh.shandong.cn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投资建设综合大厅生态环境审批专窗13号
邮编:26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威海新元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含氟精细化学品扩产项目 | 威海市文登经济开发区杭州路7号 | 威海新元新材料有限公司 | 山东青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利用已建车间2栋,新建车间1栋,新建循环冷却水和制冷系统,新建乙烯储罐组并设置2台乙烯储罐及乙烯汽化器、2台三氟丙烯储罐、2台三氟乙醇储罐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设备约468台(套),项目拟分两期建设,配套建设环保工程,废水治理设施、固废处置设施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可生产8000吨/年四氯丙烷、4000吨/年三氟丙烯、3600吨/年三氟一氯乙烷、360吨/年三氟乙胺、2500吨/年三氟乙醇、500吨/年三氟乙胺盐酸盐,副产40%氢氟酸780吨/年、31%盐酸31300吨/年、硫酸钾2200吨/年、硫酸铵2300吨/年。 | 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管理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酸性废水中和处理后同高盐废水送现有双效顺流蒸发器脱盐预处理,高浓废水送现有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工序,预处理后的酸性废水、高盐废水、高浓废水与其他低浓废水送现有污水处理站后处理工序处理。废水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相关标准,同时满足威海市文登区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后,通过一企一管排入威海市文登区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污水管网进入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①有组织排放。三氟一氯乙烷、三氟丙烯装置氯化氢废气经1#三级水吸收+1#碱吸收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三氟一氯乙烷、三氟丙烯装置氟化氢废气经2#三级水吸收+2#碱吸收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三氟一氯乙烷、三氟乙醇、三氟乙胺、三氟乙胺盐酸盐、三氟丙烯装置有机废气、工艺无组织收集废气,四氯丙烷装置乙烯有机废气、工艺无组织收集废气经焚烧炉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急冷系统+喷淋吸收+二级水洗塔吸收+二级碱洗塔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处理;三氟乙醇装置γ-丁内酯废气经1#二级水吸收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废气经2#二级水吸收+3#碱吸收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含氨废气3#碱吸收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三氟乙胺装置吸收尾气、离心废气经水吸收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四氯丙烷装置其他有机废气经“碱吸收塔+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蒸发除盐装置废气、有机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均送现有焚烧炉处理,由30m高排气筒排放;依托的盐酸储罐、氢氟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8#一级碱吸收塔处理后由17m高排气筒排放;依托的氨水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三级水吸收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 外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二噁英、氯化氢、氟化氢排放浓度均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标准限值要求、《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限值,三氯乙烯、四氯化碳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标准限值;氨逃逸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标准限值要求;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②无组织排放。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控制,采用密封性好的设备、耐腐蚀的材料,建立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体系,强化设备密封和日常检测、检漏及维护工作。强化生产设施密闭和负压控制措施,有机液体物料要储存于罐装或桶装等密闭容器中;生产过程中液体物料须采用密闭管道泵送,尽量减少中间物料的储存时间;各原料加料过程中要密闭空间加料或使用上料泵,排气引至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减少源头无组织排放。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浓度限值要求、《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要求、《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标准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厂区内VO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3.噪声 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且不对周边声环境敏感场所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体废物。厂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并按国家有关固废处置的技术规定,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②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废物包括沾染危化品的废催化剂、精馏残液、废分子筛、滤渣、炉渣、飞灰、废盐、废活性炭、废包装物、污泥、化验室废试剂瓶、实验室废液、废导热油、废矿物油等,应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落实危险废物填埋处置管控工作要求,按照“应焚烧、尽焚烧,可焚烧、不填埋”的原则,委外处置时选择利用、焚烧等处置方式。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高标准做好防渗、防泄漏等防范措施,危险废物进行分类贮存,并设立识别标志。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产中若发现报告书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