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5-12-10 08:4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神合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滑水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588853
通讯地址:临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 编:264211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威海神合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滑水板生产项目 | 山东省威海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县蔄山镇蔄兴路99-9号 | 威海神合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烟台雅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威海神合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拟投资200万元于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蔄山镇蔄兴路99-9号的租赁厂房建设“威海神合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滑水板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2000m2,总建筑面积约4000m2。项目建成后,年产滑水板10万件。 | 1、水环境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威海临港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污水管网排入威海临港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水质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2015)中表1 B级标准,COD、氨氮排放量分别约为0.126t/a、0.01t/a 。 2、大气环境 本项目合幅、化妆、装饰、打点及焊接、热合、压小条、收口、修整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微负压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DA001排气筒VOCs、甲苯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4)排放限值标准;氯化氢、氯乙烯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对应排放限值标准。 3、声环境 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情况下,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