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5-12-05 16:55
为了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省政府令第32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省统一部署并结合我市实际,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关于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拟对全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和管控要求进行调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于2026年1月6日前通过信件、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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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