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5-02-11 09: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隆超电子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2日-2025年2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塔山中路317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 编:26429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瑞沐新材料塑料原材料改性生产项目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昆仑路37-4号厂房205室号 | 威海瑞沐新材料有限公司 | 威海卓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昆仑路37-4号厂房205室,租赁威海三元塑胶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塑料原材料改性生产项目。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1400m2,建筑面积1400m2,投产后年生产改性塑料颗粒200吨。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240天,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8h。
|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项目生产废气、实验室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和危废库废气通过“水喷淋+干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标准中表1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排放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挤出机、抖水机、切粒机、振动筛、注塑机、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过设备减震、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到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滤网、废包装、残次品、实验室废品,其中废滤网、废包装和部分实验室废品收集后均外售废品回收单位,部分实验室废品送到客户,残次品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包括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桶、喷淋沉渣,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由危废资质单位协议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