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关于拟作出威海蓝湾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印刷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5-02-08 16: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蓝湾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印刷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28日-20252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625420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印刷制品生产加工项目

山东省威海市高区初村镇驾山路58

威海蓝湾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胜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2375m2,建筑面积为2375m2租用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主要产品为印刷制品

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从现有劳动人员中调剂。项目年工作日300天,实行1班制生产,每班8h厂区内不设食堂和宿舍。

1)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调墨、印刷、晾干等过程及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催化认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项目调墨、印刷、晾干工序均布置在密闭车间。废气经处理后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区及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仍能满足应执行的标准要求。

2)项目无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产生

3)项目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项目工业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为废包装,废包装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为(废油墨桶、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含油墨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5)对各环境风险因素进行严格要求后,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概率较低,处于可接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