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5-04-23 09:3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山东威高宏瑞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感控耗材及医疗设备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4日-2025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588853
通讯地址:临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 编:264211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耗材及医疗设备产业化项目 | 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草庙子镇棋山路566-18号 | 山东威高宏瑞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 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草庙子镇棋山路566-18号,租赁山东威高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A3厂房进行建设,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占地面积7871.04m2,建筑面积15742.08m2,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生产感控耗材300万件/年、医疗设备2000台/5年。 项目劳动定员295人,年工作251天,实行1班8小时工作制。项目不另设职工食堂和宿舍,依托园区威高七福集团已有食堂和宿舍。 | 1、水环境 项目生产工艺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中,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同设备清洗废水、实验检测废水、车间清洁废水、蒸汽灭菌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等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威海临港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环境 项目感控耗材产品在配液、灌装过程中产生微量的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质检实验室实验过程中试剂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和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 3、声环境 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情况下,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物、废过滤膜、纯水机定期更换过滤材料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等,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包括沾染毒性的废包装物、实验废液、废实验耗材和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危废库,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转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威海市垃圾填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