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石岛湾核电扩建工程项目部工业X、γ射线固定探伤及移动探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5-04-23 16:54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石岛湾核电扩建工程项目部工业X、γ射线固定探伤及移动探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423日-2025425(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63152010705897076

电子信箱:whhbjstbhyhjjck@wh.shandong.cn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投资建设综合大厅生态环境审批专窗21

邮编:264200

项目名称

工业X、γ射线固定探伤及移动探伤应用项目

建设地点

荣成市

建设单位

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石岛湾核电扩建工程项目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省环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新建1座探伤室2间放射源贮存库,其中,大贮源库按照贮存49台γ射线探伤机能力进行建设,贮存35台γ射线探伤机小贮源库贮存4台γ射线探伤机探伤室内使用γ射线探伤机及X射线探伤机进行固定探伤移动探伤区域在石岛湾核电厂厂区、临建厂区内。

项目共包括11X射线探伤机和39台γ射线探伤机。其中,XXG-3505定向型X射线探伤机5(最大管电350kV,最大管电流5mA)XXG-2505定向型X射线探伤机3(最大管电压250kV,最大管电流5mA)XXG-1605定向型X射线探伤机2(最大管电压160kV,最大管电流5mA)SF-350Z周向型X射线探伤机1(最大管电压350kV,最大管电流5mA),属Ⅱ类射线装置;配备39台γ射线探伤机,使用39Ir-192放射源(最大活度均为4.44×1012Bq),属Ⅱ类放射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选址合理性

项目大贮源库四周50m范围内均为核电厂临建办公区内部空地,小贮源库及探伤室四周50m范围内均为临建厂区内部空地,无居民区、学校等人员聚集区,周围人员少有居留,且附近区域不涉及易燃易爆物质和危险化学品的堆放。移动探伤区域位于石岛湾核电厂厂区、临建厂区内,核电厂及临建厂区均为封闭管理,无居民区、学校等人员聚集区,选址合理可行。

、工作场所环境影响分析

(一)固定探伤场所环境影响分析

1.分区管理

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相关标准的分区原则,辐射工作场所划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本项目大贮源库、小贮源库及探伤室内部划为控制区,大贮源库以及探伤室、小贮源库的各辅助房间划分为监督区。

2.屏蔽措施

项目大贮源库、小贮源库、探伤室等相关房间屏蔽墙体、室顶、防护门、通风口、迷道、源坑的设计均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屏蔽体外30cm处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应不大于2.5μSv/h”的标准要求。

(二)移动探伤场所环境影响分析

1.分区管理

移动探伤作业时对工作场所进行分区管理,划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作业场所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15μSv/h的区域划为控制区。控制区边界外、作业场所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2.5μSv/h的范围划为监督区。

2.运输管理

由于本项目最多同时开展25个γ探伤工地工作,配置2辆γ射线探伤机专用运输车和25只运输箱(5mmPb铅钢结构),探伤机运输由辐射工作人员负责,车体及运输箱上按照《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2019)规定粘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标牌等标志。

(三)年有效剂量

1.辐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

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在探伤室内γ射线探伤机、X射线探伤机累计总曝光时间不超过700h/aX移动探伤曝光时间不超过1500h/a,γ移动探伤曝光时间不超过510h/a。经预算,从事探伤工作的辐射工作人员有效剂量为3.012mSv/a,源库保管人员有效剂量为1.209mSv/a,均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职业人员的20mSv/a剂量限值。

2.公众年有效剂量

项目探伤室外为道路或者露天堆场,均属于偶然居留,移动探伤过程中,公众人员不得进入划定的监督区。项目运行期间,公众成员最大受照剂量为0.094mSv/a,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规定的1mSv/a剂量限值。

(四)三废影响分析

1.非放射性有害气体

探伤室及大贮源库、小贮源库均设置有机械通风装置,有效通风换气次数均不小于3/h;探伤室及大贮源库、小贮源库均可保持良好的通风,且通风口外均位于墙外上方高处,该区域无人员到达,对周围人员影响较小。

移动探伤时,非放射性有害气体经开阔的现场自然通风,对周围环境和人员影响较小。

2.退役装置处置

γ探伤装置使用年限为10年,退役γ探伤装置处置前暂存在大贮源库储源柜内,由设备厂家回收。退役放射源由放射源厂家回收。如因故无法回收,退役放射源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3.危废处置

废显(定)影液和废胶片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16感光材料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19-16”,废胶片年产生量36kg,废显(定)影液年产生量1800kg,均暂存1#危化品库内。废胶片以及废显(定)影液,在处置前分区存放于1#危化品库;正常显影的胶片暂存于项目部底片存储室,存放期满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辐射安全管理

1)项目部设立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项目部负责人为辐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定《X射线机操作规程》《γ源操作规程》等辐射管理规章制度,对操作人员岗位责任、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设备检修、辐射设备运输、使用等方面分别做出明确的要求和规定。

2)项目部拟配备84名辐射工作人员(2名辐射安全管理人员、4名源库保管人员、78名探伤人员)专职从事辐射相关工作。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参加相应的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考核合格后上岗。

3)项目部拟配置便携式辐射环境检测仪27台,其中探伤室及各贮源库共用1台,移动探伤现场使用25台;探伤室拟配置固定式剂量监测系统1套。每名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等监测设备,并定期对工作场所和周围环境进行监测。。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