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威海热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5-04-28 15: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威海热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30326
电子信箱:whhbjwrwpfzlkzk@wh.shandong.cn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投资建设综合大厅生态环境审批专窗13号
邮编:26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威海热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威海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蔄山镇东威海普源热电有限公司山东省环科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2×2025t/h超超临界变压运行燃煤直流锅炉,2×660MW抽凝热电联产机组等设施,除灰渣设施及贮灰渣设施、启动锅炉等辅助工程,储煤场、栈桥等贮运工程,配套建设废水治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噪声防治设施、固废处置设施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全厂年发电量5412GWh,年供热量1556.165万GJ。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管理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水
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含煤废水经煤水处理装置(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煤场喷洒降尘、栈桥水力清扫等;化水车间排污水经反渗透处理后回用于循环水补水;酸碱废水等经工业污水处理站(酸碱中和+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煤场喷洒降尘等;脱硫废水经“低温闪蒸浓缩+旁路烟道雾化蒸发”工艺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循环水经循环水旁流处理系统(石灰、混凝、澄清、过滤)处理后回用于灰渣调湿、厂房冲洗等,剩余的进入循环水排污水处理系统,采用过滤、超滤、反渗透工艺,回用于锅炉补给,浓水进入脱硫工艺用水。
2.废气
①有组织排放。每台锅炉烟气各配置1套低氮燃烧+SCR脱硝+电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的废气处理设施,两台炉烟气用一座双筒210m高、单筒出口内径7m集束式高烟囱排放;输煤转运站、煤仓间、灰库、渣仓及石灰石粉仓等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外排烟气须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中表2标准要求;氨逃逸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表13要求、《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要求;低矮源粉尘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
②无组织排放。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控制,采用密封性好的设备、耐腐蚀的材料,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全封闭式储煤,并安装自动喷淋除尘装置,定时喷水保持煤堆的含水量,减少煤堆扬尘。灰库、渣仓、密闭渣棚等产尘点设置布袋除尘器,减少源头无组织排放。采用密闭车辆运输石灰石、灰、渣等粉状物料,减少运输扬尘,煤场输煤系统全封闭建设,采用人工覆盖+洒水+防尘抑尘网控制扬尘,厂区内采用新能源车辆。建立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对车辆进出进行识别监控,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管系统联网。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氨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且不对周边声环境敏感场所产生明显影响。对于吹管噪声、锅炉排气噪声,通过安装高效消声器并加强环境管理将其影响降至最低,锅炉冲管须事先公告周边公众,避开夜间吹管等,确保噪声不扰民。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体废物。厂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循环水处理系统污泥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灰渣、脱硫石膏等一般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委托的综合利用单位应具备利用处置资质和能力,处置资质和能力应满足处置需求且具备生产条件;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由供货单位回收处置。一般固废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并按国家有关固废处置的技术规定,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②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废催化剂、废铅蓄电池、废油桶等,应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高标准做好防渗、防泄漏等防范措施,危险废物进行分类贮存,并设立识别标志。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烟气废布袋、脱硫废水结晶盐疑似危险废物,在取得鉴别结果前暂按危险废物管理,鉴别完成后根据鉴别结果进行合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