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石岛湾北部渔港公共航道疏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5-06-17 14:28

项目名称:石岛湾北部渔港公共航道疏浚工程
建设地点:石岛湾北岸
建设单位:威海海高园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青岛海洋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对石岛湾北岸威海朗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港池水域西侧部分海域进行疏浚,疏浚后作为渔船应急水域,在极端天气情况下用于渔船应急避风停泊。其中停泊港池区域疏浚面积约21.3公顷,公共航道区域疏浚面积3.7公顷,疏浚总方量约38万方,疏浚物全部送至桑沟湾外远海倾倒区。本工程总投资1830.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11%,工期6个月。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一)施工期
施工期间,主要污染物为疏浚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施工船舶机舱油污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疏浚土方,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船舶废气和机械噪声。通过加强管理和落实环保措施,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主要防治措施包括:生活污水、施工船舶含油污水,收集后交由荣成市新员通海洋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处理;严格控制开挖面积、开挖量,缩短水下作业时间,尽可能减少和减缓施工悬浮物扩散范围和程度。船舶及施工机械尾气达标排放。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选择低噪声、低振动的机械及船舶。施工期加强管理,严禁向海域内随意排放和丢弃污染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储存定期送交岸上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疏浚土方全部送至桑沟湾外远海倾倒区倾倒。尽量安排在非养殖季节进行、避开当地主要经济生物的繁殖期,以减轻施工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二)运营期
运营期仅在极端天气情况下用于渔船应急避风停泊,无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和生活垃圾产生,主要污染物来自经过、靠泊的船舶尾气、噪声,且产生量较小。项目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将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运营期项目本身不产生污染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听证权利告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石岛湾北部渔港公共航道疏浚工程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631-5235205 电子信箱:whhbjshjglk@wh.shandong.cn 通讯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76号威海市生态环境局108室 邮编:26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