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关于拟作出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介入医疗器械升级改造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5-06-18 10:5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介入医疗器械升级改造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618日-2025624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625420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介入医疗器械升级改造及产业化项目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大连路68

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

山东佳诺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介入医疗器械升级改造及产业化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投资5000万元,利用现有厂区厂房进行建设。厂区占地面积26844.4m2,现有厂区总建筑面积20404.61m2。厂区现有5栋生产车间、1座灭菌房、1栋宿舍楼。本项目扩建的产品使用2#车间的部分车间进行生产,升级改造的设备位于1#车间和5#车间,不涉及产品产能的变化,仅将现有手工操作改为自动设备操作,替代人工,节省人工成本。

本项目扩建产品为一次性使用冠脉血管内冲击波球囊扩张导管2.0万条/a、一次性使用冠状动脉刻痕球囊扩张导管1.5万条/a和一次性使用冠状动脉锯齿球囊扩张导管1.5万条/a。本项目不新增职工,由现有职工进行调配。本项目年运行300d,每天两班16小时工作制。

1)废气:

①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

项目无组织排放VOCS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2及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后,项目排放的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质量造成较大影响。

2)废水:本项目废水总排放口主要污染物均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B等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威海高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热合机、点胶机、UV油墨打印机、热风机等。在采取选购低噪环保设备、室内合理布局、车间内墙采用吸声材料、声源底部加减振橡胶垫、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预测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在危废库暂存,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一般固废在一般固废库暂存,由企业委托相关单位合理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合理处置。

5)环境风险:项目区没有物质构成重大危险源,在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项目的各项环境风险可防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