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关于拟作出威海威高集团模具有限公司塑料产线建设及模具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5-07-10 16:3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威高集团模具有限公司塑料产线建设及模具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710日-2025716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625420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塑料产线建设及模具扩产项目

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威高初村工业园12#厂房一层

威海威高集团模具有限公司

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投资800万元,于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威高工业园12#厂房内建设塑料产线建设及模具扩产项目。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形成金属模具120/年,塑料制品1000万个/年,五金产品、模具零件及零部件85000万个/年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300天,单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2400小时

1项目产生废气包括注塑废气、擦拭废气、印刷废气等有机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15m高排气筒(P1)排放;粉碎工序粉尘废气经1套“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15m高排气筒(P2)排放;研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经处理后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区及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仍能满足应执行的标准要求。

2)项目废水主要为车间清洁废水、设备冷却用水等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形成综合废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排入威高污水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后回用于景观湖蓄水

3)项目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项目一般固废包括金属下脚料、塑料下脚料、包装废料和废包装物等等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定期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合理有效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墨/稀料/稀释剂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危废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对各环境风险因素进行严格要求后,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概率较低,处于可接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