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5-07-28 11: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输注耗材智能化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625420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输注耗材智能化生产线扩建项目 | 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威高路1号 |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030万元,于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威高路1号威高工业园内7#门1#厂房北侧,建设输注耗材智能化生产线扩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4300m2,建筑面积4300m2。项目投产后,新增生产能力注射器28700万支/年,输液器4800万支/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年工作300天,3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7200小时。 | (1)项目废气包括注塑/挤出工序、印刷硅化工序、组装工序及危废暂存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二甲苯),经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废气经处理后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区及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仍能满足应执行的标准要求。 (2)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废水、车间清洁废水与洁具和工作服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排入威高污水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后回用于景观湖蓄水。 (3)项目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项目一般固废包括塑料下脚料、包装废料和废包装物等等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定期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合理有效处置;危险废物包括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以及废催化剂等,危废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对各环境风险因素进行严格要求后,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概率较低,处于可接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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