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关于作出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威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5-08-18 09:15


审批文件全文:

威环环海审表〔2025〕1号.pdf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电子信箱:hbfj@wh.shandong.cn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编:264200

联系方式:

0631-5277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