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关于拟作出威海正路工程有限公司稳定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5-09-17 15:3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正路工程有限公司稳定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917日-2025923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625420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海正路工程有限公司稳定土生产项目

山东省威海市初村镇22号路、28号路以南

海正路工程有限公司

烟台鲁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租用威海西港水产有限公司位于威海市高区初村镇22号路、28号路以南土地项目占地面积约为21336m2,总建筑面积13353m2包括原有厂房3158m2,共4F,用于办公;新建封闭厂房10195m2,用于生产。

项目主要产品为水泥稳定土,年产量为50t。年工作日180天,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1、废气

项目碎石投料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封闭车间内排放。水泥仓筒呼吸产生的废气仓筒顶端配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仓顶排气口排放。为减少碎石卸料粉尘、原料区扬尘、碎石转运粉尘产生,项目物料装卸、储存、转运等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并设置水喷淋装置,定期洒水。为减少车辆运输扬尘的产生,厂房及道路地面硬化,厂区设置水喷淋装置和移动雾炮机。运输车辆用篷布覆盖,按规范设置洗车台,车辆不得带尘上路,道路及时清扫。

2水环境

项目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采用明沟外排至厂区外,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设置的防渗旱厕,委托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匠家庭农场清运,不外排在杜绝沿途跑、冒、滴、漏的情况下,废水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外售废品回收站。处置方式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

项目选用高效、优质、低噪声的设备,加强管理,并采取规范管理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噪声处置措施可行。项目边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标准的要求,本项目设备运行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5、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因素,经采取本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水平。